【司法快報】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定應執行刑案件新聞稿 司法快報By 2021 年 9 月 20 日Leave a comment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認為:已經裁判定應執行刑確定之各罪,如再就其各罪之全部或部分重複定應執行刑,均屬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,不以定刑之各罪範圍全部相同者為限。